广西高端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三期班)启动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3/10/24 10:53:4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 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会计三期班) 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桂战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推进新时代广西会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桂财会〔2020〕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会计三期班)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工作。

广西高端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三期班)启动

选拔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会计三期班)培养对象,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求政治和业务素质好,有较强专业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集体观念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财会部门负责人(含副职);高等院校具有8年以上会计科研、教学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会计学术带头人或研究骨干;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分管财会工作的单位负责人或财会相关机构(含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内控、预算管理等与财会管理工作相关的机构)负责人(科级及以上人员);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8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政策水平较高,财务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年龄适当放宽至47周岁(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会计三期班)的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个人报名材料量化评分→选拔面试→总分排序的方式,择优选拔培养对象。

个人报名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于2023年10月27日前,所在单位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统一报送(邮寄)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原文链接:https://czt.gxzf.gov.cn/xwdt/tzgg/t17293819.shtml



管理会计师CNMA是由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推出的管理会计证书项目,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师人才。

广西高端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三期班)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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