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发布关于举办第三十七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财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10/11 10:45:30

关于举办第三十七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财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培训〔2021〕87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财务监控、风险防范和会计信息利用能力,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将举办第三十七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非财务专业背景)财务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地方国资委及监管企业领导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师资

 (一)主要内容

 模块一:财务知识模块

 财务报表阅读与分析

 基于战略的全面预算管理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税制改革政策解析与企业应对

 模块二:综合素质提升模块

 企业领导人的财务素养修炼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财税相关政策问题

 模块三:企业风险管控模块

 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控与风险管理

 投融资决策与风险管理

 强化合规竞争力打造世界一流企业

 模块四:研讨交流模块

 培训期间,组织破冰活动、小组讨论和结构化研讨,围绕企业非财背景领导财务管理中痛点问题,提出可行落地方案。

(二)培训师资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国内著名高校专家以及著名企业相关领导等。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1年11月7日-12日(7日全天报到,8日正式上课)。

(二)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四、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交费人民币78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及住宿费等)。付费方式:支票(仅限北京市人员)、扫码、现金或刷卡。

 五、证书

 学习期满,合格者将由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财务知识培训班结业证书。

六、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和有关单位按培训对象要求选派学员参加。

(二)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和北京市及驻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三)参训学员要遵守培训班纪律和驻地及参观地有关规定,遵守请销假制度,按时参加学习研讨和活动安排,充分展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参训学员要带着问题来学习,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本期学习内容提出相关问题。

(五)本次培训班计划招收100人,以报名时间先后为序,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于11月5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tcsasac2021@126.com,邮件标题“非财-单位名称x人”。报名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于11月5日前以电话方式予以确认。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黄圣,贾可凡,电话:010-63193314、63193315。

(六)参训学员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于11月7日10:00-23:00前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报到,前台电话:010-6450530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杨眉、王帅,电话:010-64505127、64505035。路线图附后(见附件2)。

附件1:报名表

国资委发布关于举办第三十七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财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附件2:路线图 

国资委发布关于举办第三十七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财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021年9月27日



管理会计师CNMA是由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推出的管理会计证书项目,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师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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