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确定巨化集团公司等18家企业开展管理会计应用试点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0/1/8 14:00:15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确定巨化集团公司等18家企业开展管理会计应用试点的通知

浙财会〔201447

各市及义乌市财政局(宁波不发),各管理会计应用试点企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433号),在有关市财政局推荐、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巨化集团公司等18家企业开展管理会计应用试点,同时明确为试点企业服务的专家组负责人(详见附件)。

  开展管理会计应用试点工作既是服务企业,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做强做大的一个重要抓手,更是我省理论界提升教学、科研和理论水平的一个实践过程。为做好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应用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试点企业要高度重视管理会计应用工作,充分认识管理会计应用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试点企业要成立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试点企业会计领军人才参加的管理会计试点工作小组,组织、协调、落实本企业管理会计应用试点相关工作;企业会计机构是本企业管理会计应用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管理会计应用工作,既要做好宣传,取得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又要勇于实践、敢于探索。会计领军人才要积极参与试点具体工作,与专家组共同做好管理会计应用工作。有关高校要积极支持本校教师参加试点工作。

  二、校企合作,共同推进。专家组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将先进的管理会计理论、方法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为企业应用管理会计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要按照全省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企业的需求,采取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分析试点企业现状和问题,共同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组织实施和评估总结等工作;要认真总结管理会计应用中好的典型案例,为管理会计的应用推广提供样板。

  省财政厅将把管理会计应用试点列入2015年重点会计课题来推进。试点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人:郑肖亮,联系电话:0571-8705844013906505349,邮箱:13906505349@139.com

    

  附件:浙江省管理会计应用试点企业及专家组负责人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20141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浙江省管理会计应用试点企业

                              及专家组负责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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