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谨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证监机构人员、新闻记者以及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了宣判。
近日来,继因年报等虚假陈述民事侵权证券集体诉讼案被责令巨额赔偿后,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等人又因操纵证券市场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两案的审判持续释放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坚决维护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的强烈信号。(记者李雄鹰)
如今案件已经查明,相关责任人也遭到了处罚。
但每个月只拿1万块的钱,如今连带着要赔偿上亿元,康美的独立董事们冤吗?
11月12日下午,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康美药业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各被告的赔偿责任认定如下:
康美药业作为上市公司,承担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书显示:
许冬瑾作为康美药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和实际控制人,是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知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实控人马兴田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财务造假。此外,许冬瑾明知公司财报数据造假,仍然作为董事签字并承诺保证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许冬瑾的行为直接导致康美药业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陈述,是应当对康美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人员;
庄义清为康美药业财务负责人,参与实施财务造假行为;
温少生协助董秘和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移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组织协调公司相关人员实施财务造假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马焕洲担任财务部总监助理,分管出纳工作,参与财务造假工作。
此外,庄义清、温少生、马焕洲明知公司财报造假,仍然签字并承诺保证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3人的行为直接导致康美药业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陈述,也是应当对康美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人员。
上述4人均需要对康美药业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另有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
其中包括五名独立董事被判承担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1、江镇平、李定安承担20%连带责任(折合4.918亿元);
2、张弘承担10%连带责任(折合2.459亿元);
3、郭崇慧、张平承担5%连带责任(折合1.2295亿元)。
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未实施基本的审计程序,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正中珠江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杨文蔚在正中珠江承责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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