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买月饼给员工怎么做账?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0/9/25 16:31:40

今年中秋和十一国庆同一天,各个单位都忙碌着给员工买月饼做福利,也有些会买礼盒给客户,不同的模式会计分录怎么做,很多会计犯难了,这里我们整理了一篇文章,给大家参考!

一、做账

 1、自产月饼送员工

  采购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

  做月饼时: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产品加计扣除)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完工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决定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单位买月饼给员工怎么做账?
单位买月饼发福利做账问题


2、外购月饼送员工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

  决定以购进月饼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涉税

1、作为福利费的月饼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若公司是将自产的月饼用于职工福利,则作为视同销售处理,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若公司是将外购的月饼用于员工福利,则这部分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2、发放职工的月饼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并入当期工资代扣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以企业发放月饼属于职工获得非货币性福利,应按照公允价值并入发放当月的职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3、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上税前扣除是有标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购入月饼的费用是记做企业员工的福利费,如果明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福利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则超过部分的金额还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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