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和十一国庆同一天,各个单位都忙碌着给员工买月饼做福利,也有些会买礼盒给客户,不同的模式会计分录怎么做,很多会计犯难了,这里我们整理了一篇文章,给大家参考!
一、做账
1、自产月饼送员工
采购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
做月饼时: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产品加计扣除)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完工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决定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外购月饼送员工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
决定以购进月饼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作为福利费的月饼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若公司是将自产的月饼用于职工福利,则作为视同销售处理,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若公司是将外购的月饼用于员工福利,则这部分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2、发放职工的月饼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并入当期工资代扣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以企业发放月饼属于职工获得非货币性福利,应按照公允价值并入发放当月的职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3、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上税前扣除是有标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购入月饼的费用是记做企业员工的福利费,如果明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福利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则超过部分的金额还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管理会计师CNMA是由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推出的管理会计证书项目,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师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