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川财会〔2016〕23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名额
此次选拔、培养的对象为四川省企业类会计高端人才,共计培养50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川财会〔2016〕23号)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管理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职业道德记录良好。
(二)形成系统科学、学养深厚的知识体系,具备精于理财、善于管理的工作能力,享有社会认同、行业肯定的良好声誉,为推动单位和行业发展作出积极献。
(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五)除上述(一)至(四)款所列条件以外,报名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业务工作8年以上,同时担任大中型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2.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或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或省级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3.取得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2年以上。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此次选拔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日—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川财会〔2016〕33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如实填写《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连同表中所填列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及申请表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审签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或行业归口管理原则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各市(州)财政局、各省级主管部门、中央驻川单位对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于3月5日前报省财政厅终审。审查通过获准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于3月中旬公布。
解读:2018年底,四川省财政厅首批会计高端人才(注册会计师类)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开班,由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发起!这批学员一共36名,学期为三年。
四、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按照《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通过人员方能参加面试。选拔考试预计于 2020年3月底进行。
(一)笔试
考试题型均为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学员平时对于专业知识的积累,以及对国家时事政治、财经政策、社会热点等的关注和理解。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内容主要涉及公司战略与财务战略、会计准则、财务管理与分析、管理会计(预算、成本、绩效)、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入选人员的确定
选拔考试结束后,省财政厅根据报考人考试综合成绩,确定培养对象最终入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布入选人员名单。入选培养对象将由省财政厅选择国内知名会计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班首次集中培训时间将另文通知。
六、信息发布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以及选拔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注意事项,省财政厅将及时在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四川财政会计服务(http://czt.sc.gov.cn/kj/index)同时予以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真、张爱平
联系电话:(028)86712246
联系地址: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610016
邮箱地址:672399336@qq.com;522191517@qq.com
附件: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1月2日
管理会计师CNMA是由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推出的管理会计证书项目,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师人才。